文件名稱 | 白自然資發(fā)〔2019〕113號關于白河縣河街棚戶區(qū)文化健身廣場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 ||
索引號 | zfbmzrzyj/2020-0075 | 公開目錄: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及規(guī)劃許可 |
公開責任部門 | 白河縣自然資源局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白自然資發(fā)〔2019〕113號 | 成文日期: | 2019年11月2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開日期: | 2019-11-23 15:28 |
白河縣住建局:
你單位報來《關于白河縣河街棚戶區(qū)文化健身廣場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申請》收悉,經(jīng)審查,提出以下預審意見:
一、擬建白河縣河街棚戶區(qū)文化健身廣場建設屬白河縣“十三五”期間規(guī)劃的建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和供地政策;擬建項目選址位于白河縣城關鎮(zhèn)河街社區(qū),符合《白河縣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項目總投資0.8億元, 占地面積2.9787公頃,其中農用地0.2280公頃(農村道路)、建設用地1.7250公頃、未利用地1.0257公頃。建設內容為:新建健身廣場29000平方米(廣場磚鋪設、路燈、景觀燈制安、安全防護欄桿制安、綠化美化、健身器材制安、排水等配套設施建設)。投資強度及用地規(guī)?;痉辖ㄔO用地指標要求,原則同意通過預審。
二、該建設項目用地規(guī)模應控制在2.9787公頃以內,用地位置和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變動。
三、你單位依據(jù)此意見依法辦理相關建設用地報批手續(xù),未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前,建設單位不得使用土地。
四、本預審意見有效期三年,自批準之日起計算。
白河縣自然資源局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