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稱 | 白自然資發(fā)〔2020〕11號白河縣自然資源局 關于白河縣污染防治廢棄物綜合利用設施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 ||
索引號 | zfbmzrzyj/2020-0242 | 公開目錄: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及規(guī)劃許可、執(zhí)行過程公開 |
公開責任部門 | 白河縣自然資源局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白自然資發(fā)〔2020〕11號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2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開日期: | 2020-03-23 09:54 |
白河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你單位報來《關于申請辦理白河縣污染防治廢棄物綜合利用設施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函》收悉,經審查,提出以下預審意見:
一、擬建白河縣污染防治廢棄物綜合利用設施建設屬白河縣“十三五”期間規(guī)劃建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和供地政策;擬建項目選址位于白河縣城關鎮(zhèn)安坪村,符合《白河縣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項目總投資0.2500億元, 占地面積0.3865公頃,均為建設用地。項目建設內容:建設處理能力50噸/日的污染防治設施廢棄物綜合利用設施,集中收集規(guī)模以下畜牧養(yǎng)殖廢棄物、清淤廢棄物、餐飲廢棄物進行肥料制造,配套建設基礎設施。投資強度及用地規(guī)?;痉辖ㄔO用地指標要求,原則同意通過預審。
二、該建設項目用地規(guī)模應控制在0.3865公頃以內,用地位置和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變動。
三、你單位依據此意見依法辦理相關建設用地報批手續(xù),未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前,建設單位不得使用土地。
四、本預審意見有效期三年,自批準之日起計算。
白河縣自然資源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