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稱 | 白自然資發(fā)〔2020〕41號白河縣自然資源局 關于白河縣橋兒溝停車場建設項目用地 預審意見 | ||
索引號 | zfbmzrzyj/2020-0262 | 公開目錄: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及規(guī)劃許可、執(zhí)行過程公開 |
公開責任部門 | 白河縣自然資源局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白自然資發(fā)〔2020〕41號 | 成文日期: | 2020年05月1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開日期: | 2020-05-13 17:32 |
白河縣交通運輸局:
你單位報來《關于白河縣橋兒溝停車場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申請》收悉,經(jīng)審查,提出以下預審意見:
一、擬建白河縣橋兒溝停車場建設屬白河縣“十三五”期間規(guī)劃建設項目,符合國家產(chǎn)業(yè)政策和供地政策;擬建項目選址位于白河縣城關鎮(zhèn)橋兒溝社區(qū),符合《白河縣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2006-2020年)調(diào)整完善》;項目總投資0.480136億元, 占地面積0.2415公頃,其中耕地0.1871公頃,建設用地0.0342公頃,未利用地0.0202公頃。項目建設內(nèi)容:占地面積2415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4783.36平方米,停車場內(nèi)共設地上停車區(qū)、地下停車區(qū)(地下四層)兩個區(qū)域。投資強度及用地規(guī)?;痉辖ㄔO用地指標要求,原則同意通過預審。
二、該建設項目用地規(guī)模應控制在0.2415公頃以內(nèi),用地位置和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變動。
三、你單位依據(jù)此意見依法辦理相關建設用地報批手續(xù),未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前,建設單位不得使用土地。
四、本預審意見有效期三年,自批準之日起計算。
白河縣自然資源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