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政府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 等4項具體準則的通知

時間:2024-04-19 14:45作者:來源:財政部網站
文件名稱 關于印發(fā)《政府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 等4項具體準則的通知
索引號 zfbmbhxczj/2024-0271 公開目錄: 公開財政信息
公開責任部門 白河縣財政局 公開形式: 主動公開
文號 財會[2016]12號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開日期: 2024-04-19 14:45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各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適應權責發(fā)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需要,規(guī)范政府存貨、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jù)《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我部制定了《政府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政府會計準則第2號——投資》、《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和《政府會計準則第4號——無形資產》,現(xiàn)予印發(fā),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實施范圍另行通知。 

  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1.政府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 

     2.政府會計準則第2號——投資 

     3.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 

     4.政府會計準則第4號——無形資產 

                                 財政部 

                                  2016年7月6日